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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8-03-22
湖北医药学院

   一、复试组织工作

  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制定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审核录取名单。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

  1、分数线

  我校招生各专业:学术学位: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护理专业学位(1054)、药学专业学位(1055)全部参照国家线A区分数线执行。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00分。

  2、招生计划

  2018年,国家下达我校招生总计划为134人,其中学术型30人;专业型104人,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

  (1)基础医学(1001):18人;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12人;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73人;

  (4)护理专业学位(1054):12人,其中非全日制5人;

  (5)药学专业学位(1055):16人;

  (6)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根据考生专业划入对应招生学科。

  3、所有初试分数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有资格复试,复试名单待调剂生源名单确定后一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4、调剂原则及分数线

  基础医学(1001)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医学相关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14人(包括校内调剂)。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学校参加临床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42人。

  护理专业学位(1054):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代表学校参加护理技能大赛者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7人,其中非全日制4人。

  药学专业学位(1055):药学相关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有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调剂人数16人。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00分,接收调剂人数2人。

  (3)具体缺额专业我校会在3月22日24:00以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对外发布,有意向的考生请在3月23日零时以后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三、复试时间与复试地点

  3月29日-4月1日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告知。

  1、缴纳复试费(时间:3月29日8:00-11:30)

  复试费100元,交至学校计财处(地点:科教楼304)

  2、资格审查:(时间:3月29日8:30-12:0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学生科(地点:科教楼1614室)

  提交材料: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上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必须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学时再交验;④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审查表须由现就读学校证明;往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审查表须由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证明;⑤近期一寸照片2张;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⑦出示缴纳复试费的发票。

  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2、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人格和性格,采取网络测评的方式,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同等条件下,心理素质好的学生优先录取。(时间:3月29日16:30-17:30)

  4、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

  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

  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学术型考生:考试范围为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基本知识点。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临床医学专业型考生:考核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和诊断学基本知识点。

  护理专业的考生:考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含护理学导论和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和外科护理学基本知识点。

  药学专业的考试:考试范围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和药物化学基本知识点。

  (2)英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包括:阅读与翻译。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60分。

  (3)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面试专家组一般由各招生学院选派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专家和导师代表参加,专家组成员5-9人为宜。

  面试方式是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形式进行。综合面试中每位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给分。

  面试分组情况:

  考虑到我校招生的院系和专业的实际情况,2018年我校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按学科或学院分九个组:基础医学组;护理组;药学组;麻醉学组;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第五临床学院。

  综合面试考试过程中,学生统一在候考室集中。考官和考生的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保管,面试结束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归还。

  四、成绩核算

  在学生的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成绩×40%。

  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评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专业和对应导师名单。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3月22日前公布复试方案,3月26日24点前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2、综合成绩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小组后,在湖北医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录取结果。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金体系

  学生学费标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金的发放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基础医学专业的学生除了每年享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外,还有条件享受其它各类奖助金;其他专业的学生按复试总成绩确定获得第一年学业奖学金的人数,第二年之后按学校有关文件实行学业奖学金评审。

  七、复试的监督和申述渠道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监督与复议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并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对举报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19-8878051;0719-8891077;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联系电话:0719-887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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