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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19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9-03-29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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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湖北省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布置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做好信息公开。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强化复试考核,注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我校2019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白育庭 

副组长:鲍翠玉、闵清 

组员单位:研究生处、药学院、纪委监察处、教务处、信息中心、校医院、保卫处。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1)组织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参加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核 

(2)复试专家组:办公室设在药学院,负责复试的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和拟定录取考生名单等工作,由5位以上业务水平高、办事公正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由药学专业负责人担任,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 

3)监督服务保障组:由校纪委监察处、教务处、信息中心、校医院、保卫处组成。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教务处负责提供复试笔试场地;信息中心负责复试全程录像,包括笔试和面试;校医院负责体检和医疗保障;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复试人选 

1.初试成绩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结合生源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 

2.复试前,专家组要对复试专家进行培训,如招生政策、选拔标准及方法等,同时,要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调剂情况,研究生处向教务处申请能全程录像的笔试考场,并和药学院协调确定面试考场。 

3.复试时,笔试和面试需在有视频监控的教室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和监督,且复试过程须录制存盘,秘书做好签名登记和面试情况记录工作。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复试比例与复试名单确定后,在网上统一发布,并通过研招网系统和电话通知。
四、复试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复试报到:报到地点为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715-8250870 

2.资格审查: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相关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研究生处需留存相关复印件或原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我校今年的复试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和第一批复试时间前申请调剂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时间为3.28-3.29;如第一批生源未满,可以继续调剂申请,后续复试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通知。 

1.复试时间: 

1328日(第一批):8:30-1000报到、资格审查;10:00-12:00体检。14:00-17:00专业英语考试+专业笔试;18:30-21:30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2329日(第一批):8:00开始综合面试。 

2.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可根据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复试强调在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基础上,突出对其专业素质、实践科研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科目详见附件二。 

1)专业英语考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由药学院统一组织出题。 

2)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由药学院统一组织出题。 

3)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内容包括实践(实验)能力(2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30分)二部分。面试试题由复试导师拟定。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考生人数较多,可分组进行。面试采取面试导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导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每个考生面试情况须由复试小组秘书做好详细记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跨专业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药学基础(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选考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考试(20%+专业笔试(30%+综合面试(5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五、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 

(二)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本专业复试总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所有调剂考生都需登录教育部制定的“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7.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同复试批次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 

8. 如第一批生源未满,可以继续调剂申请,后续复试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通知。 

(三)调剂程序 

1.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调剂办法,发布相关调剂要求。 

2.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拟接受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研究生处查看调剂考生材料,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 

4.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六、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四个公开: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5、研究生处投诉和申诉电话:0715-8250870,0715-8250857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申诉电话:0715-8338002 

附一:湖北科技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页底下载)

附二:湖北科技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9321 

附件二: 

 湖北科技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复试项目与内容 

各方向专业(任选一) 

1055-1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1055-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1055-3 临床药学 

1. 专业英语听写、阅读能力,占20% 

2. 专业考试:学生根据所报方向,在各方向指定备选课程中选择1门,30% 

3. 综合素质测评,50% 

临床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 

同等学力,加试药学基础(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选考两门 

参考教材: 

 临床药理学:李俊主编,5版,人卫出版社 

 药剂学:崔福德,7版,人卫出版社 

 药物分析学:杭太俊,8版,人卫出版社 

 药物化学:尤启冬,7版,人卫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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