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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的公告
2019-04-10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根据《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现将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

可接收调入申请的专业

所属一级学科

可接收调入的人数

经济思想史

理论经济学

1

经济史

理论经济学

1

国民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1

区域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1

财政学

应用经济学

1

产业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1

劳动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1

金融工程

应用经济学

2

房地产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1

统计学

应用经济学

1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

1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

3

总计

 

15

  二、申请调剂的相关政策

  1、调剂仅在我院一志愿上线考生中进行,在同一一级学科内,从上线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向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调剂;不允许跨一级学科调剂。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达到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3、考生于4月1日17点之前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出调剂申请(未在截止时间前提出调剂申请的,视为放弃),学院在一级学科内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评成绩高低依次调剂,在总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从高到低依序接收,若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入学考试初试中专业课成绩高低从高到低依序接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请考生于4月9日16点后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并在12小时内完成调剂志愿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我院官网公布的《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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