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烟台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9-27
中国研究生信息招生网

  • 今日更新调剂数据 0
  • 24考研累计调剂院校 0
  • 今日更新调剂院校 0
  • 24考研累计调剂数据 0

  烟台大学1998年5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获得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权,2012年获得博士招生权。目前,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法律、农业、翻译、工程、药学、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共有142个硕士招生专业(领域),涵盖文、史、理、工、法、农 、医、经济、管理、教育等10个学科门类。现已招收各类研究生5420多名,其中全日制4150余名,目前在校各类研究生1680余名。

  2017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7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已经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全部课程的证明)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跨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我校(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还应获得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学历及学位;报考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相关研究方向不受此限。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考生还应获得CET考试6级证书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非全日制法律(法学)相关研究方向不受此限。

  三、报名须知:

  1.自2017年起,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学习形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学术型专业的学习形式全部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学习和非全日制学习两种,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意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

  2.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等信息;

  3. 原单位提供学费并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者报考类别应按定向填写;以定向报考的考生以及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4.其他考生报考类别按非定向填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选学校
搜学校
查学校
选专业
搜专业
开设院校
院校排行榜
高校排行
专业排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