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已经进入复试阶段,28岁的徐得缺虽然笔试排列第二,但是尽然是无情的刷下来了,为什么呢? …[详细]
皇天不负苦心人 自学成才耀先祖
他从小患小儿麻痹症,双腿没法站立,小学毕业后一直被学校拒之门外,但是但是他并不为现实所击倒,经过十年努力,在家捧着哥哥和妹妹的书自学,终于在2006年考上合肥学院。今年3月,徐得报考东南大学研究生,终于以初试第二名的成绩进入复试,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落榜…[详细]
现实总是太残酷 问天问地何去从?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的权利 受国家《宪法》保护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一个在国际人权领域和国内宪法界都颇为关注的话题,受教育权的内涵是指:(1)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2)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自由;(3)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社会是个人生存发展的前提,但又由每个个人构成。虽然在实践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总是被矛盾和冲突所困扰,但却有内在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责任和义务的双向互动关系。个人成长的特殊性,造成了这种双向责任、义务的排序性。社会首先要对个人尽责,使个人获得必要能力,才有权要求个人对社会尽责。这一关系决定了受教育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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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门法律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已经由国务院批准,于1994年8月23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将从法律上进一步保障我国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今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会上的讲话和最近国务院和国家教委先后发出的《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颁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对发展残疾人教育,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 如果校方因徐得残疾而没有录取他 徐得有权利借助法律武器向校方提起诉讼,据一名关注此事的律师称:“听力差是学校的托词,郭得可以直接起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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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导师的选择权 谁赋予你选择的权利 笔者查阅了很多资料,搜索了很多关于“导师选择权”相关信息,没有完整的定义,也没有法律条文详细的说明,只搜索到有关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的“说法”,也没有明确的行文制度规定,或是研究生招生一种不成文规定或默认规则,那我不禁要问了“谁赋予了导师选择的权利”,校方单方面的规章制度何能有利于法律之外,无视公民的权利?这种选择以何种表现形式存在?如果没有标准,是否可以定义为完全有导师的主管臆断、感情色彩来选择自己喜欢和不喜欢的学生,倘若如此,如何有说服力?也正因为导师如此主观标准,才会有招生的那箱操作和潜规则?如此之下,学生一旦通过“潜规则”录取,师生之间必然存在一种政治裙带关系,而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的温床,正所谓大学不再为学而在为政。 “导师”一词是舶来词,导师制由来已久,早在十九世纪,牛津大学就实行了导师制,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不仅要指导他们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近年来,国内各高校都在探索研究生教育以外的高等教育也能建立一种新型的教育教学制度——导师制,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这种制度要求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导师制本身目的在于因材施教,现在成了导师垄断教学的工具和建立裙带关系的方式。 一名残疾人以超乎寻常的毅力,自学成才,并以优异的成绩名列前茅。其精神本身已经足以让人钦佩,其对生活的追求、对知识的探求远非一般人所比,其成长、成才更需要一名“导师”指导其思想、学习和生活。而就因导师只考了一句“relax”听力,而得“最低的英语听力分数”,校方的理由可谓自欺自人,可笑的背后是身为“导师”的可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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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得把轮椅留身后,手脚并用上台阶
复试的主观性的引发暗箱操作根本 导师的好恶决定了考生能否被录取,这使一些同样优秀但是不合导师胃口的考生落榜。研究生考试虽然是学校和导师在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但今后的培养过程却是导师直接完成的,在同等条件下,为了学术的传承性,也为了更有利于今后的培养,导师的意见当然更为重要,这也是导师意见在复试权重中逐步增加的原因。而随之可能出现的就是暗箱操作问题。 建议:只能从制度层面解决。加强监督,建立起规范、透明、有效的复试监督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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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公平、透明的复试方式是“体检试面试” 体检试面,即分室分类考察学生的英语水平、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等,并当场给出每类成绩,各类成绩相加所得的总成绩,才是学生的面试成绩。就像体检时要进入不同的科室检查身体不同机能的健康状况,明年学生在进行考研复试的面试环节时,也将依次进入不同的教室接受各类相关知识的考核。 或是在面试结束后,最终的分数由逐个面试考生的十几位老师共同决定,且复试第二天就公布录取名单,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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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的制度要量化,给考生一个心理预期 所谓的量化,即将复试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的量化,每个细小的环节用分值标明,然后折合成总分,最后按照复试分值的高地加以排名,这样考生将在复试的环节中将有一个心理预期,每个考生将会按照这个标准去要求自己,就不会因为若干因素被淘汰后产生对复试的怀疑,这样更有说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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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己化被动为主动 一是提高成绩,使自身条件足够优秀,很难被“操作”,经验表明那些被“挤”的人一般都处于可上可下的中间地带;二是通过尽可能多的渠道尽早获取信息,比如初试排名、复试成绩等等,这样一旦发现录取名单有问题可以获得主动权,向主管和监督部门反映,争取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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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需要给人以希望的机会
社会需要给人以希望的机会 《新世纪》周刊常务副主编曾说过,一个社会中,存在弱势群体,是不可避免的;存在贫富差距也是必然。只要差距不是大得离谱,只要贫困者还能攀上一条相对公平的向上的通道,这个社会就还是一个给人以希望的社会。但假如这个通道断裂或畸变,一部分人就会陷于绝望。有的从此沉沦;心有不甘又能突破底线者,其内心的邪恶就会被激发。 在现在的中国社会,弱势群体改变自己的现状方式有三种:读书考大学、参军提干、嫁人。然而在现实的世界里,读书考大学之后最后还要打回“原形”,再高的学历不如“我爸是李刚”,参军在这里不作讨论,嫁人只有针对女孩,女孩子只有嫁到城里才能改表弱势的现状,曾有网友说调侃说依据国外,说笑之余尽显悲壮。 我忍不住要问:是谁阻碍了我们的上升的通道? 当社会资源、公共权力、财富被少数人拥有和垄断的时候,处在“金字塔”最底层人们要想改变现状难于上青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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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复试的“潜规则”“暗箱操作”只是教育行业的一个缩影,相对于社会公共领域来说更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我不敢说“暗箱操作”社会的主流,至少在教育领域给每个人以公平的上升的竞争机会,并不难。
| 专题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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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详细介绍广大学子在考研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详细] |
| 专题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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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研究生过程中,专业很重要…[详细] |
| 专题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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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高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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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介绍考生应该了解的报名必知的信息及注意事项…[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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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考生家长可登录此平台,提出任何考研方面的问题…[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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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热潮激化培训市场竞争,众企业共商如何品牌突围…[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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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全日制专业学位到底该如何报考?…[详细] |
| 专题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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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复试分数线 全国34所自划线高校及国家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详细] |
| 专题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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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电子周刊 汇集新鲜资讯,博采名师辅导,考研电子周刊免费订阅…[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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