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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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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合肥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

 

  合肥师范学院位于包公故里、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合肥市,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改建更名为合肥师范学院,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

  学校现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和中文系、外语系、音乐系、数学系、化学化工系、生命科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体育科学系等12个院(系),大学英语、公共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等4个教学部。2009年与安徽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目前,全日制在校本科、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共14000余人。

  学校西望灵秀蜀山,南濒浩荡巢湖,山水相映,具有浓郁的文化气息。现有锦绣、三孝口和滨湖三个校区,占地1000亩,其中已建成校园面积600多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120多万册,其中古籍藏书居省内前列;建有27个公共教学实验中心和综合实验室、142个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现有教职工850人,专任教师612人,其中正高职称34人、副高职称141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18人,硕士以上学位者占80%以上;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教学名师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5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5人,省级教坛新秀6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7人。

  学校拥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4个校级重点(扶持)学科,4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2个校级重点科研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实训示范中心和5门省级精品课程。近三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505项,其中国家级基金项目26项;发表学术论文1272篇,被SCI、EI收录169篇,出版著作、教材103部;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78项,其中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设有“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10个学术研究机构。主办学术刊物《合肥师范学院学报》和《中学数学教学》。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打造并形成了电气信息类、文化产业类、经济与管理类、教师教育类等4个专业群,研究、服务和支撑安徽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是教育部“国家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教师教育的主要基地,并与合肥市庐阳区、包河区、经开区政府合作共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承担了“国培计划”和安徽省“教育援疆”教师双语培训等重大项目。安徽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均挂设在学校。办学5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高等专门人才5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6万人次。其中,毕业于物理系87届校友高鸿钧当选为中科院院士。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泰国、新西兰等1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关系,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设立“安徽教育中心”。

  学校重视育人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校园,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连续四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面向“十二五”,学校坚持“高起点、快发展”战略,围绕“上水平、上特色、上层次”发展目标,立足安徽,服务基层,坚持应用为主导,师范为特色,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师范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为实现高教强省、推进安徽奋力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招生类别与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美术)。

  招生人数:3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科教学与管理理论,培养“乐教懂教,善教会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及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七)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确认的方式。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如下: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参加全国统考)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参加全国统考)

  第三单元: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

  第四单元:90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方向(学校自命题),详细科目见附件1。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教育部“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大纲”。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调剂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以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在考生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及有关费用说明

  1.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2.相关费用说明

  (1)学费:按照学校相关招生政策,2013年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2)奖学金:学校设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覆盖面占学生总数50%以上。

  (3)“三助”岗位: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获得“三助”岗并履行相应义务的研究生获得工作津贴,可以获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约占40%。

  (4)研究生在读期间生活费自理;在校住宿的,住宿费自理。

  九、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4098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部门:合肥师范学院  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

  办公地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北侧

  联系电话:0551-3676140;0551-3673090    传真:0551-3676140

  E - mail:yjsc@hftc.edu.cn

  网    址: http://www.hftc.edu.cn/yjsc/

 

  热忱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合肥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点击查看:合肥师范学院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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