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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09-16
温州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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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非本科结业生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及以上,有效期5年);③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022年9月30日前见刊)。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2022年10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上材料通过邮政EMS寄到我校,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准考;对未提供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6.考生须达到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特别提醒如下:

  (1)我校大部分专业只招收本科阶段为四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开头)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开头)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只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其报考资格认定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3)攻读以下24个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科学、儿科学、儿外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骨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口腔医学。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建议报考专业学位。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考生攻读我校研究生。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图像要求可参考附件)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名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其它注意事项

  ①2023年我校分学院分专业招生,请考生提前了解不同学院的导师和专业情况。

  ②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的考生,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英语成绩,格式为【四级xxx分或六级xxx分】。

  ③在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必须选择具体专业,如“100301临床医学”、“100302麻醉学”等,不能填写“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若无选项,选择“其他”后再填写。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籍)信息,否则无法通过学历(学籍)校验。

  ④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复试通知、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⑤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详见“报考条件”。

  ⑦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包括休学、转专业等情况,从高中学习经历起填。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2023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2年10月20日前将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寄送至我校,方可通过审查。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对条件不符者,我校一律不准予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准考证打印: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除《西医综合》和《护理综合》,其他自命题初试科目的题型以主观题为主。

  4.因实行网上阅卷,请考生主观题考试务必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

  (二)复试

  1.复试前资格审查

  (1)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成绩合格方有复试机会。加试科目请在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生理学三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后原则上须延长一年学制。

  (4)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另设标准。

  2.复试时间和地点:一般为202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四)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我校预计于2023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复查。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1)非定向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其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2)定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生。

  3.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0000元/年.生,详询阿尔伯塔学院。

  (二)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六、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

  学制三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以下简称延期),延期期限最长为二年。超过最长修学年限尚未毕业者视为自动退学。

  (二)学习方式

  1.全日制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可采取周末上课方式。达到我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七、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接收推免生人数、招收统考考生人数和“5+3”一体化培养转段人数。接收推免生人数和“5+3”一体化培养转段人数以十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我校会更新各专业招收统考考生人数情况,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五)部分专业型学生住宿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安排至校外住宿点集中住宿。

  (六)请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wmu.edu.cn/招生工作),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八、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韩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recruition@wmu.edu.cn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http://yjsy.wmu.edu.cn/   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614研究生院招生办

  附件1-1: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1-2: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考范围.pdf 

  附件3:《护理综合》考试大纲.pdf 

  附件4:《西医综合》考试大纲.pdf 

  附件5: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pdf 

  附件6:图像采集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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