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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通知
2018-09-04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一、招生学科

《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初公布)公布的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术学位相关学科。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国内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含)以上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的硕士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关或相近(高校及学科名单见附件1)

3.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中排名前30%,或符合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基本条件;

4.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应学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奖助体系

类型

硕士

博士

助学金

基本助学金

11000元/年/人

30000元/年/人

硕士预修助学金

6000元/人

——

“助研”津贴最低标准

理工类

2000元/年/人

10000元/年/人

社科类

1000元/年/人

3000元/年/人

人文类、数学

2000元/年/人

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学习奖学金

8000元/人

——

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

8000元/人

20000元/人

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

4000元/人

——

科技竞赛奖学金

10000元/8000元/4000元/2000元

——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

30000元

杰出成就奖学金

40000元

60000元

社会奖学金

20多个社会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

资助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

资助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

资助联合培养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

博士研究生成果培育资助项目

不低于2800元/月/人(理工)2500元/月/人(社科类、人文类)

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亚洲地区:境内3000元/人/次、境外10000元/人/次;欧美地区:15000元/人/次;其他地区:12000元/人/次

自主科研项目

10000元/项

15000元/项、30000元/项

备注:助学金、资助项目的发放和奖学金的评选详见相关管理办法

 

学校将在接收“创新人才培养专项”研究生阶段将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培养,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后,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申请材料

1.需在报名系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需签字及盖章);

(2)英语CET-4/6成绩单,或其他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2份(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应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由学校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2)《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

(3)已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自备同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无上交。

、日程安排

1.8月25日 -9月16日,考生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推免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在系统中选择“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2.9月18日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报名审核结果会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9月19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与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同时进行。9月下旬,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申请材料”原件按照各学院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各院复试时间待定,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或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附件3))。

10月9日后,我校部分学院将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接收“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申请报名,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4.10月底前,拟录取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5.11月中旬,拟录取考生本人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6.12月底,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以上时间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

、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

、复试成绩的使用

1.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复试方案中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得出复试成绩。

2.复试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通过考核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后可优先录取。

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

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弄虚作假、存在考试违规等行为,学校将直接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所有申请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后续通知。

以上安排若与2019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有异,以2019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接收“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

监察处联系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我校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一所海洋院校,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骨干力量,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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