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
我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注:接收推免生占用所在专业招生计划数)。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详见《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的推免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未录取的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填报我校其它有接收推免生计划的专业,再次参加复试。
我校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硕士招生总计划数的50%。我校“5+3”一体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转段纳入推免生招生过程管理,同步进行。招生计划较多的专业,除接收推荐免试生和(或)“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外,一般应留有适当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和“5+3”一体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将于
注: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填报志愿、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1.网上填报:推免生及“5+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同学于
2.复试通知: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复试通知,考生同意来校参加复试,点击“接受”即可。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约在10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3.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即可。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也不再允许发新通知。
注意事项:推免生进行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要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复试录取工作
(一)证件、材料审核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由复试专家组在复试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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