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是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大电力央企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2018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1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7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40名左右。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在统考科目含有数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设置单独考试。
(五)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六)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七)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报名
(一)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报考时要清楚硕士研究生分类,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进行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接收前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收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只能报考我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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