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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09-29
甘肃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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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两种方式。推荐免试面向所有符合甘肃农业大学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面向已经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者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一、招生规模

  总招生规模约150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7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47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30人,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详见《甘肃农业大学2018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甘肃农业大学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发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能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受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报名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分数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关注网页通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扣留伪造证件。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按准考证执行。

  (五)考试大纲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栏目。

  七、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2018年3月公布。

  (四)以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我校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的相关规定在复试阶段进行。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学费和奖助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其中2000元用于非全日制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服务社会,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优秀生源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三助”津贴等。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课程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

  (二)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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