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2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二、招生计划
2018年将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类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2017年总招生计划395人,其中学术型144人,专业学位251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艺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见我校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我校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我校。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学科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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