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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管理

  1.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实行二级管理。

  2.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及其主要职责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指导和监督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工作。

  3.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考生资格核查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研科办主任(或者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其中副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核查本单位考生的复试资格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为各单位提供每位复试考生的电子照片、数据库检测结果等信息,各单位资格核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结果签署具体意见,谁签字谁负责。“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7人或9人、1名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组成。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若某学科专业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数达不到7人或9人时,可将相近的学科专业合并后组成“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4.各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备案。2

  二、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见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三、心理测试

  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网络上进行,考生在复试报到前登录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即可进行。

  四、报到、复试时间与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查

  报到时间:2016年3月23日

  复试时间:2016年3月24日—25日

  报到地点: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1.复试通知

  (1)网络通知: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提供电子版复试通知书,但纸质复试通知书不再寄发。

  (2)电话通知:各单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电话通知,具体要求为: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对于个别没有通知到的考生,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研招办。

  (3)没有接到招生单位复试通知电话的考生,只要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见到通知其参加复试的信息,可直接按时到校报到。该类考生报到后,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应及时与学校研招办核对有关信息。

  2.考生报到时签“诚信考试承诺书”。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认定标准为:成人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五、复试的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1.外语听力或口语

  外语听力或口语测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形式自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复试

  (1)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和专业面试。

  专业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分别以百分计。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考试分为:专业复试、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复试可以是面试,可以是面试和笔试相结合,也可采取其它适合专业特点的方式,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分别以百分计。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以百分计,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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