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部署和我省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安排,湖南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审核结果已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15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8日至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学位办予以举报。举报人要提供比较清晰的问题线索,以单位名义进行举报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举报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不注明举报单位或个人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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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拟按需推荐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开展自主审核单位名单
一、拟按需推荐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吉首大学
二、拟按需推荐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衡阳师范学院(正选单位)
湖南文理学院(备选单位)
三、拟开展自主审核单位
中南大学
附件2
拟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
一、拟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第一批:吉首大学
第二批:湖南工业大学
湖南商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
二、拟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第一批:衡阳师范学院
第二批:湖南文理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
湖南工程学院
长沙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第三批:长沙医学院
湖南工学院
邵阳学院
湘南学院
湖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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