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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7-10-20
内蒙古医科大学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次。

  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0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591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3636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215.25万元,各类图书文献137万册(种)。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2003年获准成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9年获准成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

  2009年,学校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确定为自治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我校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4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学校参与研究的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76项(一等奖2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1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42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5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1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48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

  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肩负着为民族地区培养应用型医药卫生高级专门人才,开展医药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 “博学、尚行、精诚、至善 ”的校训,不断弘扬德才并举、群英荟萃的治校理念,众志成城,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内蒙古医科大学美好的明天!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590名(包括3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实际招生数额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招生类型

  2018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有较高理论学术水平、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创新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室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或理学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侧重临床实践等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适合从事医药卫生实践工作。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的实践环节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中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护理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11”,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7”,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五、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8年 9 月 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可以报考我校公布的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未限定考生前置学业水平的专业:

  (1)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425分);

  (3)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4)须在省部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对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临床医学各专业、中医各专业及口腔医学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四年制非医学学位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下所有专业学位。

  4.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医学检验等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原则上仅可报考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5.考生前置学历、专业应符合我校公布的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

  (五)其他要求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只准予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在读期间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但未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在读期间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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