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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学院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0-26
山西中医学院


  山西中医学院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硕士导师243个,专业学位硕士导师326个,中医师承导师204名,涉及省内外20余个医疗机构。学校有直属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三所,联合基地(山西省中医院)一所,完全满足各类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学校以服务山西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为目标,面向全国招收培养热爱祖国医药事业,具有高尚品德修养、全面人文素养、健康身心素质,扎实的中西医、药学、护理理论基础,能理解中西医、药学、护理理论内涵和外延,掌握中西医、药学、护理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并运用所学知识从事中西医、药学、护理的教学、科研、临床工作,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创业能力、适应能力和个性发展的高层次学术及实用型人才。欢迎广大有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考生报考深造。

  一、招生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中医学(1005)、中药学一级学科(1008)。

  专业学位:中医(1057)、中药学(1056)、护理(1054)。

  二、招生人数

  我院201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数为264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9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5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招生导师、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一志愿达线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招生类别

  按培养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按就业类型可分为非定向生和定向生。

  1.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可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4项的要求。

  (2)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6、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4项的要求。

  (2)具有学士学位的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

  7、报名参加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4项的要求。

  (2)获得学士学位的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有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并有2年以上医药行业实践经历的在职人员。

  8、报名参加中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4项的要求。

  (2)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凡未满足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者,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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