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报名
入学考试报名分为两个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将两步完成,
才算是报名成功。
2.5.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这是考生集中在网上报名的时间,考生网报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免费注册之后按照提示要求填报信息获取报名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日期内,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校正网报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考生选择确认网报信息的报考点应按以下规定: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2、参加单独考试或MBA联考的考生直接到招生单位或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退;错报招生单位的考生,亦需在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2.5.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
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5.3准考证发放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
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
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发放准考证的时间集中在考前一个月。发放的方式分为挂号信邮寄或网上打印,由学校自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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