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服务系统说明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推免生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和医学长学制)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均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可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志愿。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
(一)最终推免生名单、录取名单和推免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招生单位按规定公示录取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二)9月22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推免服务系统”中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及录取推免生名单等备案公开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相关推荐高校、招生单位联系咨询或向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申诉。
(四)当年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查看本人报考并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的同层次同类别推免生录取名单及相关录取信息。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