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要求的考生,请在报名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北京市、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1、首先请仔细阅读《2016年北京市硕士生报考须知》、《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工业大学考点公告》以及《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陆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致使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结束后,凡是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11月9-12日8:30-16:00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三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往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应届生则需携带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北京工业大学知行楼8层报告厅,进行核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等工作。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携带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考生网上报名后一定要检查学历校验结果,未通过报名系统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3、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可于2015年12月14-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无需盖研招办公章),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4、请考生随时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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