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已于2019年报考简章中明确规定,且在网报开始前发布报考公告, “较早学历或者国外学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同时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大楼423)。其它因个人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毕业年月、毕业证书编号填写错误导致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重新网报或者修改信息至正确,待网上学历(学籍)校验通过再参加现场确认。
我校对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现场确认无效。”
现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我校简章规定,拟取消发放以下考生准考证,部分考生称因报考点原因导致无法修改信息,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提供如下材料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本人网报毕业证复印件;
⑶学信网学籍、学历备案表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请提供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⑷如身份证、姓名曾有过修改,请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逾期未与我校联系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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