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业创新能力和旅游职业素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胜任现代旅游业与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掌握旅游管理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旅游领域管理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实施技巧。
3、具备开放的国际化视野,能够引领特定行业某一领域的创新发展。
4、具备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技能,能够开发潜在资源,创造综合效益。
5、具备前瞻性的战略思维能力,能够把握旅游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现象,解决旅游运行中出现的关键问题。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一)提倡高等院校与旅游产业部门、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事业等单位联合培养。结合旅游业实际情况和特点,培养方式可灵活多样。
(二)采用开放式、多元化的师资配备。聘请国内外知名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与管理实践经验的教师为研究生授课。所聘请的教师不仅具有在旅游高等教育科研机构的学习和研究经历并拥有较高的学历,同时还应当具有为国内外一流旅游企业、政府及行业协会担任顾问等或管理咨询的经验。还可聘请来自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的领军人物、资深高管人员、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为研究生授课。
(三)采用启发式与研讨式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实际应用,重视培养研究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中国旅游业发展实际中的案例进行教学,充分运用课堂讨论引导研究生进行创造性思考。
(四)加强实践环节。对不同背景研究生的实习要有明确要求,并考核成绩。实习形式要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做多种安排。
(五)学习成绩应以考试(包括口试)、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专题报告、文献阅读等方面综合评定。应聘请实务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旅游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管理职位的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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