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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依据《东华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东华教〔2022〕17号)规定(见附件1),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现就推荐阶段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各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个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在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并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各学院要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本通知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切实保障学生权利,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专业)的权利。

  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及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将推免名额、推荐办法、通过审核鉴定并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向学生公示公开。

  三、建立健全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签署《回避承诺书》(附件4)。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荐工作的推荐学院,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取消推免工作资格,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五、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推免生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成立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俞建勇

  成员:舒慧生、刘淑慧、俞昊、廖丽金、杜明、杨旭东

  秘书:牛莉莉

  日常工作联系方式:王潇,67792065,wangxiao@dhu.edu.cn,松江校区行政楼249室。

  六、严格执行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于2022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七、其他说明

  2023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项工作文件开展,由校团委负责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八、日程安排

  附件:

  1.附件1:东华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pdf

  2.附件2 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

  3. 东华大学2023届推免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各学院)

  4. 回避承诺书(电子版发送各学院)

  教  务  处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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