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文艺研究所是民族艺术的专门研究与教学机构,下设音乐、舞蹈、美术、公共艺术等教学研究室。我所在做好研究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高校要成为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从事教学工作。现已拥有民族艺术硕士点、博士点,培养了多届民族艺术硕士研究生,在民族艺术学科的教学、科研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现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举办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一、招生条件及对象
(一)招生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业绩突出。
2、大专毕业以上或同等学力,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者。
(二)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北京市文艺团体专业人员;各级文化馆人员及各级文化部门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以及有志于民族艺术研究的专业人员。
二、专业研究方向、招生名额与学制
(一)民族艺术研究(包括音乐、舞蹈、美术);(二)少数民族艺术教育与管理。每研究方向40名,学制二年(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
三、课程设置
(1)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外语;(3)民族学;(4)艺术概论;(5)艺术教育学;(6)管理学概论;(7)民族音乐学;(8)少数民族音乐史;(9)民族歌唱艺术研究;(10)中国舞蹈学;(11)中国舞蹈史;(12)歌舞编导知识;(13)电脑美术;(14)少数民族美术史;(15)国画理论与创作;(16)油画理论与创作;(17)若干专题研究讲座。
以上课程根据研究方向选择开课。
四、报名及录取方法
1、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或复印件报名,交1寸近照4张,报名费100元,学费12000元,教材、考试等费用1000元。
2、经审查合格者,由中央民族大学文艺研究所发给《入学通知书》;不合格者退还学费和教材、考试费。入学后中途退学者各种费用不退。
五、学习地点及授课方式
1、学习地点:中央民族大学。
2、授课方式:主要利用周六周日时间上课,穿插利用其他时间。
六、颁发证书
完成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如申请硕士学位,还须是大学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经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和本校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费用另交),可授予国家承认的“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专业硕士学位”。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01年8月31日止。
地点:中央民族大学北主楼509室。
电话:68932216 68932323 68933235 68933608
联系人:梁老师 赵老师
中央民族大学文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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