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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深圳大学创办于1983年,坐落在风光秀丽的深圳后海湾。是一所集文、理、工、商、管、法、艺术、师范于一体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正高职称人员和博士学位教师占专职教师比例均在国内高校中居于前列。现有专职教师720人,正高131人,副高416人,博士生导师16人,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

  2003年我校有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法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光学、细胞生物学、机械电子工程、物理电子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结构工程、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18个专业,共67个研究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300 名,其中包括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148 名(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数仅供参考,以教育部最后下达的招生数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者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我校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方可录取。

    三、 报考办法
    1.报名手续: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所在学校教务处同意报考的推荐信及学生证;在职人员必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及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于规定时间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②. 深圳地区报名点:深圳市招生办公室(深圳市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 Tel: 2294044 )
    2.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2年11月上旬
       考试时间:2003年1月下旬
    以上报名、考试具体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考试办法:
    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建筑设计为8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为150分。政治、英语、数学(一)、数学(三)、数学(四)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4.考试地点:由当地报名点安排。

    四、 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2. 凡任选考试科目,考生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所选科目,否则将由我办指定。
    3. 凡需考生本人填写的通讯、地址栏,要清楚、详细、准确,如因考生填写原因而造成失误,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4. 考生请在报名材料中附上3个标准信封并准确、详细地填写本人的邮政编码及通信地址,贴足邮票,以便及时地邮寄准考证、初试成绩和复试通知。
    5.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需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三方共同遵守的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被录取为委培生,在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待遇均由委托单位支付,学生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6. 购买专业指定参考书 Tel:(0755)-26537102 指定参考书目录附后
    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我办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0
联系电话:(0755)26536177 单位代码:10590
网址:http://www.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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