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考试日期:均执行全国统一的报名考试时间。
二、报名和考试地点:考生可到当地招生办就近报名,在报名点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亦可直接到我校研招办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高等学校,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生规模:拟招收200名(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确切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五、报名手续:考生应持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我校或当地报名点报名摄像。考虑到报名时不需要单位介绍信,而《报考登记表》仍需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所以请考生在报名前最好征得单位同意。
六、报考材料内容:
(1)在职人员:考生报情况登记卡、报考研究生登记表及表内要求提供的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复印件、3个写好通讯地址的7号信封(用于招生单位寄发准考证、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并分别注明"准考证"、"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字样);
(2)应届毕业生:考生报情况登记卡、报考研究生登记表及表内要求提供的材料、准考证、3个写好通讯地址的7号信封(用于招生单位寄发准考证、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并分别注明"准考证"、"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字样)、毕业成绩单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挂号寄交我校研招办。
七、初试及复试:
(1)初试科目为4门:政治理论(不分文理)、英语(听力20分,计入总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医学综合、数学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代表考试的时序。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5”的为专业课,专业课考试调整到复试时进行。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八、“备用信息位”的填写方法:
(1)备用信息位(4位)填写复试中的专业课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5”的为专业课,共3位),填写时注意在科目代码前加“0”。
(2)未填写备用信息卡的考生由我校指定复试考试科目。
九、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者,报名登记表上“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必须是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十、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在送交报考材料时,须同时递交其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发准考证。
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通信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 8282310 传真:828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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