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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7-18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翻译专业(笔译/口译)硕士课程和两年制同声传译硕士课程

2017-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简称"中大(深圳)")于2014年3月21日获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深圳背靠大陆腹地,与香港一衣带水,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中国最重要的港口城市之一。中大(深圳)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学校旨在建设成为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地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为深化粤港教育、科技、文化合作,促进珠三角地区长远综合发展做出贡献,并为推动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探索新路。

  中大(深圳)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理事会管理机制,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理事会由多名在不同领域具有卓越成就及丰富经验的教授和专家组成,对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学校制定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章程》,对学校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做了规定。借鉴香港中文大学五十年的管理经验,学校建立了行政、人事、财务、资产、教学、科研、基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

  经教育部批准,中大(深圳)从2014年开始,可同时开展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培养;毕业生将获颁香港中文大学的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除研究型的硕士、博士学位以外,中大(深圳)于2015年开始招收以下三个专业的授课型研究生:金融工程,翻译专业(笔译/口译)和同声传译。

  我校一年制翻译专业(笔译/口译)硕士课程和两年制同声传译硕士课程2016年开始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同时达到以下三个条件的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方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1.毕业院校要求:

  考生毕业院校须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或"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若不满足这一要求,但考生所学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或者专业外语类院校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者,可放宽本毕业院校限制条件。

  2.成绩要求:

  申请不限专业,专业成绩年级排名前10%,均分80分以上或GPA达到3.5。

  3.英语语言水平要求:

  a)托福(网考不低于98分);或者

  b)雅思(学术类)(不低于7分,写作不低于7);或者

  c)研究生管理科学入学考试(GMAT)(语文不低30分)。

  (注:暂无英语语言成绩的同学,可以在被我校录取后再补交英语语言成绩)

  4.其他

  除此之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材料

  1.《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6年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人文社科学院网页下载区下载填写打印);

  2.两位副教授及其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人文社科学院网页下载区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推免资格证明或年级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5.英语语言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暂无语言成绩的同学,可以先申请,被我校录取后再补交语言成绩);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

  若考生通过我校的审核,以上书面申请材料请于来我校参加面试时随身携带交给人文社科学院课程办公室(其中英语语言水平考试成绩单/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其余材料恕不退回)。

  三、申请报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实行自主招生方式,申请者可以同时报考国家统招研究生,申请人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寄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道远楼318号

  邮政编码:518172

  电话号码:0755-84273180

  学院邮箱地址:shsspg@cuhk.edu.cn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截止

  四、审核与选拔

  1.初审:我校人文社科学院课程办公室将根据我校推免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之内将合格材料转发至录取委员会。

  2.复审:我校录取委员会对初审合格后考生的信息进行再次遴选,并在合适的时间通过网站、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考生审核结果,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我校发出的考试通知。

  五、考试

  2016年12月3日,按照录取委员会决定,通过复审的报名申请者前来香港中文大学(深

  圳)参加考试。

  六、拟录取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来我校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估,择优录取。我校将及时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尽快回复接受我校的电子录取通知,录取状态方能正式达成。

  七、奖学金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的学生选报我校,我校特别设立丰厚的入学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入学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5万人民币二等奖学金:3万人民币三等奖学金:1万人民币

  注:如果以上奖学金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八、学费

  九、住宿以及费用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延续香港中文大学书院制的管理,由书院统一安排学生宿舍,研究生宿舍三人一间,配有公共厨房和研讨室;

  住宿费用待定。

  十、教学质量与学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采用香港中文大学学术质量控制和学位颁授标准,学位课程由香港中文大学教务委员会审批并监督。

  修读翻译专业(笔译/口译)硕士课程、同声传译硕士课程的研究生,在完成课程规定科目的学习,成绩合格后,授予香港中文大学文学硕士学位。

  十一、师资队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师资队伍强大,教师由两岸三地口笔译专家组建,具体师资详情可见于学校官网:http://www.cuhk.edu.cn/xueyuanrenyuan/renwen.html。

  十二、课程设置

  翻译(笔译/口译)硕士:一年制,完成学分要求27分。同声传译硕士:两年制,完成学分要求51分。

  更多课程详情请垂询官网:http://www.cuhk.edu.cn/schools/shss/postgraduates/。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课程办公室电话:0755-84273180

  学院邮箱地址:shsspg@cuhk.edu.cn

  学院/课程办公室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道远楼318室(邮政编码:518172)

  学院硕士教育网站:http://www.cuhk.edu.cn/schools/shss/postgraduates/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保留对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翻译专业(笔译/口译)硕士课程和两年制同声传译硕士课程

  2017-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简称"中大(深圳)")于2014年3月21日获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深圳背靠大陆腹地,与香港一衣带水,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中国最重要的港口城市之一。中大(深圳)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学校旨在建设成为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地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为深化粤港教育、科技、文化合作,促进珠三角地区长远综合发展做出贡献,并为推动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探索新路。

  中大(深圳)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理事会管理机制,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理事会由多名在不同领域具有卓越成就及丰富经验的教授和专家组成,对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学校制定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章程》,对学校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做了规定。借鉴香港中文大学五十年的管理经验,学校建立了行政、人事、财务、资产、教学、科研、基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

  经教育部批准,中大(深圳)从2014年开始,可同时开展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培养;毕业生将获颁香港中文大学的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除研究型的硕士、博士学位以外,中大(深圳)于2015年开始招收以下三个专业的授课型研究生:金融工程,翻译专业(笔译/口译)和同声传译。

  我校一年制翻译专业(笔译/口译)硕士课程和两年制同声传译硕士课程2016年开始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同时达到以下三个条件的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方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1.毕业院校要求:

  考生毕业院校须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或"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若不满足这一要求,但考生所学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或者专业外语类院校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者,可放宽本毕业院校限制条件。

  2.成绩要求:

  申请不限专业,专业成绩年级排名前10%,均分80分以上或GPA达到3.5。

  3.英语语言水平要求:

  a)托福(网考不低于98分);或者

  b)雅思(学术类)(不低于7分,写作不低于7);或者

  c)研究生管理科学入学考试(GMAT)(语文不低30分)。

  (注:暂无英语语言成绩的同学,可以在被我校录取后再补交英语语言成绩)

  4.其他

  除此之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材料

  1.《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6年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人文社科学院网页下载区下载填写打印);

  2.两位副教授及其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人文社科学院网页下载区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推免资格证明或年级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5.英语语言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暂无语言成绩的同学,可以先申请,被我校录取后再补交语言成绩);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

  若考生通过我校的审核,以上书面申请材料请于来我校参加面试时随身携带交给人文社科学院课程办公室(其中英语语言水平考试成绩单/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其余材料恕不退回)。

  三、申请报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实行自主招生方式,申请者可以同时报考国家统招研究生,申请人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寄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道远楼318号

  邮政编码:518172

  电话号码:0755-84273180

  学院邮箱地址:shsspg@cuhk.edu.cn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截止

  四、审核与选拔

  1.初审:我校人文社科学院课程办公室将根据我校推免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之内将合格材料转发至录取委员会。

  2.复审:我校录取委员会对初审合格后考生的信息进行再次遴选,并在合适的时间通过网站、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考生审核结果,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我校发出的考试通知。

  五、考试

  2016年12月3日,按照录取委员会决定,通过复审的报名申请者前来香港中文大学(深

  圳)参加考试。

  六、拟录取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来我校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估,择优录取。我校将及时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尽快回复接受我校的电子录取通知,录取状态方能正式达成。

  七、奖学金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的学生选报我校,我校特别设立丰厚的入学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入学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5万人民币二等奖学金:3万人民币三等奖学金:1万人民币

  注:如果以上奖学金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八、学费

  九、住宿以及费用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延续香港中文大学书院制的管理,由书院统一安排学生宿舍,研究生宿舍三人一间,配有公共厨房和研讨室;

  住宿费用待定。

  十、教学质量与学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采用香港中文大学学术质量控制和学位颁授标准,学位课程由香港中文大学教务委员会审批并监督。

  修读翻译专业(笔译/口译)硕士课程、同声传译硕士课程的研究生,在完成课程规定科目的学习,成绩合格后,授予香港中文大学文学硕士学位。

  十一、师资队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师资队伍强大,教师由两岸三地口笔译专家组建,具体师资详情可见于学校官网:http://www.cuhk.edu.cn/xueyuanrenyuan/renwen.html。

  十二、课程设置

  翻译(笔译/口译)硕士:一年制,完成学分要求27分。同声传译硕士:两年制,完成学分要求51分。

  更多课程详情请垂询官网:http://www.cuhk.edu.cn/schools/shss/postgraduates/。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课程办公室电话:0755-84273180

  学院邮箱地址:shsspg@cuhk.edu.cn

  学院/课程办公室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道远楼318室(邮政编码:518172)

  学院硕士教育网站:http://www.cuhk.edu.cn/schools/shss/postgraduates/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保留对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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