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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09-09
井冈山大学

   井冈山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科技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会商支持建设高校、同济大学对口支援高校。学校2011年开始举办研究生教育,2021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社会工作、生物与医药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我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名额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含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要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三、初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试凭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四、复试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英语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有关复试办法和复试程序将另行发文予以公布。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今年的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我校将严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一天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信息将另行发文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
  我校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有关研招信息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以及“井大研究生”公众号,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联系电话:0796—8110976(史老师)。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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