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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河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雄厚。建有一批以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教育部社科委员、国家杰青、“万人计划”、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优秀导师队伍。学校设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涵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十二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一、考试形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我校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学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二、研究生的类型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限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3604人左右,各专业所列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我校2023年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共计8人;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共计15人,不限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共计26人,不限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学硕士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招生对象为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学、放射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学、放射医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相关专业,招生对象应为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

  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相关专业,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

  6.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1100)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

  7.护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400)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七)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为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合作举办。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均采用3+0培养模式,研究生入学后分别取得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学籍。学生无需出国,修够学分、满足河北大学研究生毕业条件,可获得河北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满足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分别获得河北大学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详细请查阅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主页的招生简章。

  五、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再次核实本人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仍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复试前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学校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特殊要求考试科目

  我校建筑学专业(专业代码081300)建筑设计考试科目(科目代码501)详细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准考证中做简要说明,详细说明由建筑工程学院于学院官网发布相关公告。

  除建筑设计考试科目(科目代码501)外,其余所有考试科目初试阶段河北大学不提供答题纸,初试答案一律答在考点提供的统一答题纸上,答在试卷纸及其他纸上无效。

  3.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七、学制和学费

  (一)学制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制一览表

  类型

  专业(领域)

  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各专业

  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

  3

  现代教育技术硕士

  心理健康教育硕士

  学前教育硕士

  应用心理硕士

  艺术硕士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会计硕士

  图书情报硕士

  电子信息硕士

  材料与化工硕士

  资源与环境硕士

  土木水利硕士

  生物与医药硕士

  农业硕士

  药学硕士

  公共卫生硕士

  临床医学硕士

  护理硕士

  中药学硕士

  中医硕士

  其他专业(领域)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各专业

  3

  最长学习年限:3年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5年,2年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年。

  (二)学费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收费专业

  收费标准

  (元/生、年)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各专业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

  18000

  公共管理硕士

  16500

  其它专业

  7000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

  12000

  公共管理硕士

  11000

  法律硕士

  土木水利硕士

  10000

  教育硕士

  7000

  金融硕士、农村发展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

  16000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

  艺术设计

  60000

                                     

  八、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获奖学生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设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生、年,二等奖6000元/生、年,三等奖4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九、其他

  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1.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22年10月—2023年7月)。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可登陆本人学信网查询,证书编号连续输入,无空格。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6.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7.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选择“定向”类型。

  8.经调研国内高校,本年度我校不再统一发布自命题参考书目,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于本学院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各位考生登录拟报考学院官网查询。

  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大学!

  学校名称: 河北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 10075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071002              

  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电子邮箱:hdyjsy@hb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312-5079650

  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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