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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10-31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50年5月,是一所集科研与教育为一体,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综合性有机化学研究机构。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从开展抗生素和高分子化学研究起步,七十余年来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先后产生了16位中科院院士;共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363项,含国家三大奖7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3项(合作2项),二等奖20项(合作1项);获授权专利1135项(国外专利52项);发表学术论文12960余篇。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有机化学交叉学科研究、工业生产关键过程和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化学工业、特征材料、药物工业等方面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我所将继承发扬老一辈科学家的光荣传统和科学精神,秉持“合成创造价值、分子影响改变世界”的理念,立足基础交叉前沿领域,坚持重大科学问题和国家重大需求导向,发挥有机合成化学的创造性,加强与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的交叉与融合;争取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新医药农药和高性能有机材料创制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引领有机化学学科前沿的发展,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国民经济主战场;将上海有机所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有机化学研究中心。

  我所现拥有一支学术造诣精湛的导师队伍,一批领军科研工作的年轻科学家。截止2022年8月底,全所职工765人,其中中科院院士9人,97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10人,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30人,在岗导师80余人(含海外和沪港导师)。研究领域主要围绕解决人口健康与农业、资源能源与环境、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基本有机化学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以有机化学为主导的“化学转化方法学、化学生物学、有机新材料创制科学”三大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我所拥有一流的实验条件,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创新的科研工作环境。现有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四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生命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氟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有机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组装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能量调控材料重点实验室。并已建成有机化合物分离分析、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和测试平台。图书馆拥有齐全的有机化学学科书刊,藏书10余万册、期刊1400余种(其中外文书刊占80%以上),并能提供丰富的计算机化信息资源和文献检索。

  截止2022年8月底,我所在学研究生712人。自1999年开始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来,我所入选10篇;自2004年开始评选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来,我所入选30篇;自1989年启动的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我所共有28名研究生获院长奖学金特别奖,106名研究生获院长奖学金优秀奖。2023年我所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6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9人;其中拟招收学术型推免生66名,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12名;计划为中国科学院生物与化学交叉研究中心代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5名,其中拟代接收推荐免试生30名。计划为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代招学术型硕士生13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9名。具体招生名额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欢迎全国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符合我所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①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的条件: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

  (二)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资格审核等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我所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但是我所2023年该专项计划招生指标以专业学位硕士指标为主,学术型硕士指标为辅,考生报名时须据此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我所2023年该专项计划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不得填报“非全日制”。

  推荐免试生若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报考要求,也可申请该专项计划推荐免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符合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所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但是我所2023年该专项计划招生指标以专业学位硕士指标为主,学术型硕士指标为辅,考生报名时须据此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我所2023年该专项计划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不得填报“非全日制”。

  推荐免试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也可申请该专项计划推荐免试。

  (五)我所的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直接与我所研究生部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考生可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cas.ac.cn/)查询我所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查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准考、复试等招生阶段将分别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照片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进行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具体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填写的信息有效,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填写,但可以随时修改完善。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要认真阅读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及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同时还须查看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相关招考公告,并按其要求填报。

  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报考材料。网报信息填报中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及学籍学历等网报信息务必认真准确填报。

  网报期间,网报系统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网报时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填报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①国内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编号”。若毕业证书上有两个号码,应填写证书右侧的“证书编号”,一般为16位以上数字编号,前5位为颁发此证书的高校代码。请不要填写证书序列号(如No.****)。若原毕业院校因更名等原因不在网报系统毕业学校可选列表中,请在毕业学校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录入原毕业学校的名称(即毕业证书中加盖学校印章的名称)。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信息填报,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报告编号,如认证书编号为:教留服认英[2018]20001号。

  考生报考上海有机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然后按照网报系统要求进行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信息的填报。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就近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就近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便在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查。

  考生必须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调剂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全国统一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经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然后到选择的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领取网报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和方式与全国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网上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栏目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所有考生须认真查看网报时填报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公告,确认的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在所选择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手续: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材料及网上报名编号,按照报考点公告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支付方式以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公告要求为准。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确认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准确无误。

  (三)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与接收的培养单位完成网上报名与拟录取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所的一个专业。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准考资格审核、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教育部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国科大京内外各培养单位均执行北京一区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网报和确认结束后,我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我所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考。

  8.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试科目、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考生修改信息的申请。

  9.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直接寄送至上海有机所研究生部。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考试日期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选报的报考点公告为准。

  4.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以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可通过上海有机所官网(http://www.sioc.ac.cn/)查询。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等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命题。

  5.考生初试成绩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复试

  所有普通计划的报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照北京地区分数线(即一区国家复试分数线)执行。我所在不低于国家线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的生源状况、学科专业特点及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自主划线。

  1.复试一般由我所研究生部组织,在我所进行。

  2.一般按照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之比不低于120%的比例,按照复试分数线及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由国科大自行划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直接由国科大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划定。

  我所依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和要求以及国科大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数,在不低于国科大对应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分别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划定本单位专项计划具体复试分数线要求和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普通计划硕士生相同。

  4.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复试要求由我所在复试前通过研究所官网向考生公布。

  5.我所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复试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6.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对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的,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所确定并通知考生。我所还将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成人教育(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参加复试,视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

  8.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9.复试是硕士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所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作为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所将在复试过程中通过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我所还将通过函件的方式,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阅考生人事档案记录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了解其有无不良表现和记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体检由我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要求,由我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按国科大下达招生计划,依据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检查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名单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取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不予注册学籍。

  定向就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普通定向就业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学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培养方式

  我所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方向以上海有机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九、基本学制

  硕士(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收费及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享受与本单位同一专业其他普通招考考生相同的奖助体系待遇。

  同时,我所实行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生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可享受和参评的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六个类别,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十一、硕博连读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本单位自主确定。

  十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不得调整录取类别,即不得变更为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也不得调整为非定向就业。

  2.我所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3.该专项计划未尽事宜,执行教育部此专项计划相关政策与要求。

  十三、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由毕业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培养的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五、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和我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我所推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接收推免人数以后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际接收的推免生数为准。同时统考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后,国科大下达给我所2023年招生计划数和我所内部依据生源状况、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的分专业分导师招生计划为准。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所网站发布的相关报考信息,也可邮件或电话咨询我所研究生部,特别提醒统招统考的报名考生,网报截止时间前须随时关注我所的推免生接收情况,理性选择报考和拟报考招生专业。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主管单位最新政策为准。

  地址:上海市零陵路345号

  邮编:200032

  联系部门: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54925238、021-54925239

  邮箱:zhaosheng@sioc.ac.cn

  上海有机所网址:http://www.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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