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所在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所在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须携带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2017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网上报名编号。
4.报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进行电子照片采集。
注意事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
2016年12月15日至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科目及时间
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时间:2016年12月24日8:30—11:30。
科目:英语二;
时间:2016年12月24日14:00—17:00。
科目:社会工作原理;
时间:2016年12月25日8:30—11:30。
科目:社会工作实务;
时间:2016年12月25日14:00—17:00。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所在报考点指定。
(三)初试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二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由我院依照教育部要求编制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
(四)复试与体检
1.复试
全国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nsa.gov.cn)查询初试成绩、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自行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须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通知》;
(2)初试《准考证》;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复试时间:2017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复试方式:面试。
2.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到北京市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时将体检报告交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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