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平时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翻译、工程硕士:每生每年15000元;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每生每年20000元;
警务硕士:每生每年30000元。
研究生学费均按学年收取。
我校具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管、助研、助教、辅导员)工作津贴等。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学生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
我校研究生(委托培养学生除外)学业奖学金的覆盖率在40%—60%之间。学术型硕士生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6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的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人每年12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10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
我校设有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用以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新生。
我校还可给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内困难补贴。
七、其他
1.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2.我校招收的非委托培养、非定向研究生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学校协助向用人单位推荐。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趋于多元化,有政府机关、国有或民营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总体就业率约为95%。
3.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须按协议书回原单位工作。
4.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网站:http://graduate.uir.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91联系电话/传真:010-6286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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