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应届生还须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学院)。
(三)报考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或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四)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五)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
(七)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18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八)北航不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调剂只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六、体检及政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校研函字〔2016〕11号,可登录网址http://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37/查询)。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相关事宜由招生学院及校医院协调后另行通知。推荐免试生的体检按照《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执行。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
(一)学制
北航录取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各学院各专业的备注。
(二)学习方式
北航除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9集成电路工程、00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及005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5232航空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055101英语笔译、014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的085236工业工程、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85212软件工程、135108艺术设计以及030空间与环境学院的085233航天工程可接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外,专业目录公布的所有专业均接收全日制学习方式。所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
(三)住宿
北航解决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北航不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住宿。
校地合作专项住宿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研招办网站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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