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我校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各学院具体实施。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3.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等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相当于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硕士生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设立组长一名。
二、硕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各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相关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得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成绩要求。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生源情况、培养要求上调分数线,除成绩要求之外,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各学院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学院可以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专项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应向相关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于3月20日启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学院将统筹复试工作量等情况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告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的复试通知公告。
3.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上线生源不足的除外),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各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比例。
4.复试考核方式
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实施方式由学院自行安排。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学院自行确定组织方式并实施。
5.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100*40%
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6.复试材料提交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须加盖有效注册章)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以上(1)(2)(3)项为必须项,(4)(5)项由考生根据学院要求及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1.没有进入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以及复试后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应通过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尽快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2.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由各学院于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5月公布。
公布网址或地点:各学院将选择本学院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没有本学院网站的相关信息公示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页面相关栏目。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按个人意愿确定是否转入。
八、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8136022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我校各学院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咨询。各学院电话: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联系我们-附件。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公室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点击下载】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 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港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
- 黔西市中等职业学校
- 哈尔滨市现代服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 哈尔滨市龙江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黑龙江医药卫生学校
-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 南昌工业工程学校
-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信丰中等专业学校
- 井冈山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 沈阳市旅游学校
- 陕西省商业学校
- 西安交通职业学校
- 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四川省乐山市竹根职业中专学校
- 乐山市计算机学校
-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旅游学校
-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 重庆市医药学校
- 重庆财政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
-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 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
- 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
- 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
-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 江西省医药学校
- 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
-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 江西省民政学校
-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 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 南康区电子工业技术学校
- 赣州旅游职业学校
- 吉安应用工程学校
- 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上饶市信州理工学校
- 西安现代职业高中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广州市侨光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 珠海市新思维中等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巨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 重庆工商学校
- 新余市中等专业学校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
- 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 龙南中等专业学校
-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 永新中等专业学校
- 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
- 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瑞金中等专业学校
- 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 德兴市职业中专学校
- 重庆市护士学校
- 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 重庆市渝东卫生学校
- 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 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 重庆市农业学校
- 重庆艺术学校
- 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分宜县职业技术学校
-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
- 石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 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黔西市水西中等职业学校
- 南昌铁路保安中等专业学校
- 江西泛美艺术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南昌向远轨道技术学校
- 赣北电子工业学校
-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荔湾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 江西省交通运输学校
-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
-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 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
-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奉节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巫溪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商务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两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铜梁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第一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忠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共青城市高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九江市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余干县英才职业学校
- 江西省遂川县职业中学
- 抚州信息工程学校
- 赣州市军科职业技术学校
- 上饶市信赖工艺美术学校
- 赣州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 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 都江堰市职业中学
- 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
- 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
- 陕西省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
-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 重庆市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
- 共青技工学校
- 江西文理技师学院
- 大庆技师学院
- 南昌华中技工学校
- 共青铁路工程技工学校
- 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
- 南昌当代艺术学校
-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 江西上饶东南智慧技工学校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学校
- 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
- 江西新余南铁技工学校
-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 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 上饶信工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