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08北京科技大学考点(以下简称1108考点)将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以下简称网上确认),确认期间1108考点工作人员将在网上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所有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网上确认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操作。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确认,并符合报考点要求及所报考单位的2024年招生政策。
未缴纳报名费、不符合1108考点接收条件(查看1108考点网报公告),我考点将不予确认,不予确认名单见本公告附件1;不符合10008北京科技大学报考政策(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网报公告)且选择1108考点的考生,我考点也不予确认,相关名单见附件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选择1108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前后务必关注中国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以及北科研招微信公众号上的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一、1108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上传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上午8:00-11月4日下午17:00。
重传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上午10:00-11月5日中午12:00。
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上午8:00-11月5日下午17:00。
考生须按我考点要求,按时上传审核材料(若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则驳回重新提交,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后在规定时间内重传),待网上确认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为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二、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使用电脑或手机(建议考生使用手机)进入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系统网址:yz.chsi.com.cn/wsqr/stu/,或者使用手机浏览器二维码扫描功能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确认系统。
三、考生上传材料
(一)系统要求必传材料
1.考生本人标准照;
2.考生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照片。
(二)其他材料
1.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证件照片。
2.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 (人像面和国徽面)。
3.在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在读二学位考生还需提交现就读单位教务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在读证明(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
学籍核验未通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还应上传公安机关证明(或户口薄更改记录页)的照片;因就读学校注册学籍信息时工作失误导致学籍校验无法通过的,还应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
4.学习形式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且2024年入学前可毕业的考生:本人北京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以下同)或2023年在北京连续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以下同)。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但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原件照片。
5.2024年入学前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本人北京户口本(或2023年在北京连续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就读境外高校开具的成绩单(或在读证明)。
6.非应届本科毕业(含在读第二学位考生)或研究生毕业:
①北京户籍: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本人北京户口本。
②非北京户籍: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2023年在北京连续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③在读二学位考生是北京户口的,可上传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本人北京户口本;不是北京户口的,可上传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现就读单位教务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
学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引起的,还需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户口本的更改记录页);因毕业院校注册学历信息时工作失误导致学历校验无法通过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7.在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本人北京户口本(或2023年1月-9月在北京连续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对应上述考生类型上传所需材料外,还需上传本地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照片。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对应上述考生类型上传所需材料外,还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照片。
10.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①学历校验通过的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照片;②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所有单独考试考生均需提交《单位介绍信》、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照片。
11.高校在读研究生考生:除对应上述考生类型上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交就读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
四、上传图片要求
所有上传的图片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如因模糊缺失造成无法通过网上确认,责任考生自负。
1.身份证照片:
考生本人二代(或者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分头像面和国徽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2.考生标准照:
①考生本人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一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等)。
②正脸头像,左右对称。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③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照片大小一般为500K-1M,宽高比例3:4。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3.手持身份证照片:
拍摄时,必须将本人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可见、完整。
注意:为方便考生顺利通过人脸比对,考生标准照和手持身份证照要求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美瞳等;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并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使用PS、美颜、滤镜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可用照片进行翻拍。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将置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重新提交照片材料进行审核。
4.学生证: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注册页,如果没有注册或者丢失的,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
5.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需要内页带本人照片信息页,证书编号和照片必须清晰。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示例如下图。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示例如下图。
8.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编号须清晰完整。旧版认证书编号样式为:英[2015]12345;新版认证书编号样式为:120190000001。
9.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内容和公章的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10.社保缴纳记录:要求考生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查询打印,缴费起止年月选择2023年1月到2023年9月之间的任意连续6个月(如:2023.01-2023.06、2023.02-2023.07……2023.04-2023.09),上传时需对网站上下载生成的《参保人员缴费信息》PDF文件进行截图上传(文件中应带有“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个人权益专用章”),缴费明细部分中,缴费起止年月栏目中不能带有“*”号标识,在养老实际缴费和医疗实际缴费栏目中至少有一个栏目有6个月的缴费记录。示例如下图。
五、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点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说明:
1.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2.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3.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或不符合报考点报名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报名(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身份信息),身份证须为有效的身份证(使用曾用名和曾用身份证号的身份证或者不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均为无效身份证)。身份证是网上确认和参加考试的必备材料,请考生妥善保管。
2.网上确认上传的照片、证件、证明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无效(过期)材料的,报考点审核不予通过。
3.未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最终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其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
4.网上确认审核中可能出现不通过情况,需预留时间重新上传有关材料,考生应尽早进行网上确认,以免系统关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
5.根据教育部规定,除了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要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以外,招生单位也会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因此可能存在我考点网上确认通过但因不符合招生单位相关政策而最终无法取得准考资格的情况。
6.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或无效(过期)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或入学报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应当于10月25日之前邮寄到我校的材料,因各种原因尚未寄到我校的,请先将电子版(PDF或JPG格式)发送至bjkjdxyzb@163.com,纸质版请随后寄来。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公寓研究生院310
邮编:100083 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2484
8.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军队在职军官(警官),除“强军计划”以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在职军官到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已经报考我校的军队在职军官(警官)均不予确认。
9.我考点在确认期间,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若考生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与我考点进行沟通。
咨询电话:010-62332484;
咨询时间:11月1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七、诚信考试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中“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对违法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我报考点将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考试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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