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制订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2.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复试前通知考生。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考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
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要求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通知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s://yjsy.bucea.edu.cn/zsgz/tzgg2/index.htm)。学院复试方案将在学院官网公告栏公布。
2024年土木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2.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1)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小组负责遴选复试教师和技术支持专家。按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专业教师不得少于3人),由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一、二级学科负责人担任。
(2)由学院统一组织或按学科专业组织复试教师进行培训,确保复试教师培训覆盖面100%,未经培训的教师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3.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
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分管研招工作领导、教务员、技术支持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各学院组织对其他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将学院全程培训记录报送研招办备案。
4.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学院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面试前需缴纳复试费、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需要提交以下本人适用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必须提供);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必须提供);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必须提供);
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尽量提供);
⑤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按实际情况提供;尽量提供)
⑥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按实际情况提供)
⑦政审表(必须提供);
⑧复试生登记表(必须提供,提前填好个人基本信息)
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⑩简历等其他材料,请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准备。
未通过或未完成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4月19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三、复试录取办法
1.本学院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考试科目单科最低分数线)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2。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考生先缴纳复试费(具体缴费方式等学院另行通知),再提交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费标准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为人民币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复试自3月24日开始有序启动,具体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复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等综合测试。
(3)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差额后,再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
3. 复试比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
进入复试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4.复试考核方式
各招生专业结合自身特点,采取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对于每位考生,每位复试专家须准备至少1个试题并依次提问,保证该考生的面试试题不少于3个,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政治审查表》和面试等多种途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和道德品质考核存疑的考生重点考察,认定为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的评定由各招生专业根据考生的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成绩综合确定。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英语20%+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8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得分不足满分值的60%),不予录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总评成绩(百分制)=""初试折合成绩(折合成绩为换算成百分制的成绩)*0.5+复试成绩*0.5,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折合成百分制不满60分)学院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按要求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8.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学院对破格复试坚持从严掌握的原则,原则上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9. 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由学院直接通知。考生通过登录学院网页查询复试结果。在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专栏,查看总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查询时间与教育部要求时间同步。
10.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受理投诉和举报部门电话:010- 6120909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520。
附件1:2024年土木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附件2:2024年土木学院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 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港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
- 黔西市中等职业学校
- 哈尔滨市现代服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 哈尔滨市龙江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黑龙江医药卫生学校
-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 南昌工业工程学校
-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信丰中等专业学校
- 井冈山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 沈阳市旅游学校
- 陕西省商业学校
- 西安交通职业学校
- 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四川省乐山市竹根职业中专学校
- 乐山市计算机学校
-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旅游学校
-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 重庆市医药学校
- 重庆财政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
-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 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
- 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
- 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
-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 江西省医药学校
- 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
-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 江西省民政学校
-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 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 南康区电子工业技术学校
- 赣州旅游职业学校
- 吉安应用工程学校
- 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上饶市信州理工学校
- 西安现代职业高中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广州市侨光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 珠海市新思维中等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巨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 重庆工商学校
- 新余市中等专业学校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
- 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 龙南中等专业学校
-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 永新中等专业学校
- 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
- 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瑞金中等专业学校
- 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 德兴市职业中专学校
- 重庆市护士学校
- 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 重庆市渝东卫生学校
- 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 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 重庆市农业学校
- 重庆艺术学校
- 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分宜县职业技术学校
-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
- 石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 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黔西市水西中等职业学校
- 南昌铁路保安中等专业学校
- 江西泛美艺术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南昌向远轨道技术学校
- 赣北电子工业学校
-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荔湾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 江西省交通运输学校
-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
-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 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
-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奉节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巫溪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商务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两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铜梁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第一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忠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共青城市高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九江市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余干县英才职业学校
- 江西省遂川县职业中学
- 抚州信息工程学校
- 赣州市军科职业技术学校
- 上饶市信赖工艺美术学校
- 赣州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 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 都江堰市职业中学
- 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
- 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
- 陕西省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
-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 重庆市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
- 共青技工学校
- 江西文理技师学院
- 大庆技师学院
- 南昌华中技工学校
- 共青铁路工程技工学校
- 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
- 南昌当代艺术学校
-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 江西上饶东南智慧技工学校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学校
- 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
- 江西新余南铁技工学校
-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 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 上饶信工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