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四川美术学院是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自1940年建校以来,坚守“志于道、游于艺”的校训,遵循“为民、致远、有容、出新”的办学理念,以出人才、出作品备受赞誉。学校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设计)、艺术教学、艺术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与学制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63名,含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生59名,其中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专项内外均不互相调剂挪用;未使用完的接收推免生计划将调整为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计划使用。
简章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和各专业方向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方向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2)与所报研究方向相关的成果在国家级展览或比赛中获奖;(3)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一)网上报名
1.考点选择
(1)在重庆市内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选择四川美术学院为报考点。在重庆地区参考,应符合重庆地区参考的有关规定,满足网上确认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重庆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因考生自身不满足报名或网上确认要求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在重庆地区以外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在选择报名点时,必须仔细阅读所选考点及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要求,避免因选错考点而无法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请密切关注所选考点及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公告。
六、考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以报考点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
3.考试科目: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附件2)。
(二)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比例组织差额复试。复试将对考生专业基础、专业能力、学术研究及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测试,复试办法在学校招生处官网另行通知。
2.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安排在复试期间,具体事项将在我校招生处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参加同等学力加试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
1.我校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生规定等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相关费用
1.考生应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2.培养费用: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3000元/学年。
3.住宿费:1200元/学年。
以上费用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九、奖助学金
学校构建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贴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日常生活。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上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十、毕业与就业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硕士学位。
毕业研究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研究生毕业严格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
十一、其它
1.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招生处官网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
3.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办法及专业目录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4.我校将及时发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事宜详见相应的招生简章。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6.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后,须到我校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
7.我校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我校授权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8.本简章由四川美术学院授权招生处负责解释,若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附件【附件2-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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