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此连线了原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贺铿从九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并表示,坚持市场化改革是公报中的一大亮点。
您觉得有哪些方面是亮点呢?在您看来的话。
贺铿:要坚持市场改革的方向,讲到的很突出嘛,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也说的很清楚,中国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同时强调必须收入分配要坚持社会公平,让更多的人得到改革的实惠,这些都是既是在预料当中,也是讲到的很突出,也是亮点。
他提到健全宏观调控建立现代的财政制度,您认为这个改革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路径和方向呢?
贺铿:财政制度主要是预算要透明,要受到人大和百姓的监督。透明是很重要的,加强预算,实行监督,不要搞的不透明,大家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强调这一点是很不错的。
那他提到说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应该怎么协调呢?
贺铿: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多年来一直强调的,但这个问题呢,我觉得还是要强调全国一盘棋。因为中国这么大,发展很不平衡,没有中央强有力的调节作用,欠发达的地方就更加难以发展。现在所谓地方强调什么财权、事权一致的问题,我看主要是发达地区的一些声音,这些声音我一向不怎么赞成。中央必须掌握足够的财力支持欠发达的地方发展,已经发展起来的地方,东部地区应该能够做出更多的贡献,多交一点税,支持欠发达的地方发展。否则的话富的越富,穷的越穷,那就不是全面小康了。
他还有提到,说要发挥国有经济主导的作用,您认为未来国企改革应该怎么推动呢?
贺铿:这一点我不好说什么,因为这个也是我们的《宪法》,没有修改之前就是这么规定的。但是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是值得研究和讨论的,国有经济我一直认为他应该做强,不一定要做大。所谓做强就是要保证国民经济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更快的发展这方面要做强,属于创新发展这方面的攻关技术方面,国有企业应该做好,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更快。所以我认为国有经济应该是国民经济的安全阀和发动机。
贺老师,土地改革方面您认为有什么新的亮点吗?
贺铿:土地改革从新闻报道当中提到了一点,我注意到是要给农民赋予更多的一些利益,更多的财产权利,也说的很透,但是我认为根本的问题是土地的权利应该返权于农民。如果农民连自己承包的土地都没有权,这个利益是很难保护的。
建设城乡用地一体化您怎么看呢?
贺铿:城乡用地一体化我不知道这个含义是什么,所谓一体化的话,我觉得用地肯定是要节约,要有规划,不能搞造型运动,随意开发,土地财政,剥夺农民的利益,这个是肯定不行的。所以要有一个统一考虑,要做好规划,节约用地,保护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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