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政治: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今天,作者就对质量互变的原理及方法论运用进行详细的讲解。
(1)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2)事物发展的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搜学校
查学校
搜专业
开设院校
实用工具
院校排行榜
高校排行
专业排行




教育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