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招收攻读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的培养使命是:培养具有公共精神的高效领导者;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知识面的公共管理和政策分析人才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使其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掌握坚实的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18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8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从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院的公共管理硕士。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及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二。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等21省(市)。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社科MPA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确认缴费情况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具体地点待定,请考生届时关注社科MPA教育网(www.cassmpa.cn)通知。
(2)报考我院且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当地考点公布的为准。(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一)2017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英语二(204)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英语二,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七)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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