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下文,将广东省列为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试点省份。广东成为四个开展此项工作试点省份之一。7月15日,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在省教育厅举行,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下放
《广东省学位授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显示,本次动态调整范围包括:一是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包括撤销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二是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包括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增列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增列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增列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增列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三是撤销未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的某一级学科下所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或撤销未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的某一级学科下所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撤销后仍在本单位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为与撤销授权点所属学科不同的其他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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