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是以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科研实力雄厚,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是重要的地球科学和环境科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基地。现有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和“中科院矿物学和成矿学重点实验室”4个实验室;以及“广东省资源环境利用与保护实验室”、“广东省矿物物理与矿物材料研究开发实验室”、与香港大学联合建立“化学地球动力学联合实验室”、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广州质谱中心、“中科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和“中科院佛山环保装备和技术转移中心”等二级机构。实验仪器设备较为先进,能供科研和教育使用。
我所已经形成了学科结构相对合理,研究机构与支撑平台相对配套的科研结构与组织体系。现有“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博士一级学科培养点,“地理学”、“海洋科学”两个硕士一级学科培养点。研究所现有职工300多人,其中科技人员220人,研究员54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俄罗斯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指导教师70多人(含兼职博导),中科院“百人计划”2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9人,国家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2 人。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个别招生类别和领域除外),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1、海洋地质;2、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3、人文地理学;4、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5、地球化学;6、构造地质学;7、第四纪地质学;8、环境科学;9、环境工程。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1、环境工程;2、地质工程。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或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以项目主持人身份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 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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