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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09-18
广东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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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1958年创建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定名为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更名为广东药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入选广东省推荐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药学中西、医道济世”的校训,弘扬“励志笃行、融通日新”校风,现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

  学校拥有广州(大学城、赤岗、宝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设有19个学院(部)、2家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现有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工程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生物与医药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49个本科专业,是全国药学类专业最齐全的高校之一。其中药物制剂、中药制药、药物分析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9-2020)》中,排名居全国第8、第9、第10,省内第1、第2、第1。药学、临床医学、药物制剂、中药学等13个专业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遗传药理学等16门课程为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药物分析、中药分析、卫生统计学3门课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内科学等17门课程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有20个省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共2.2万余人。

  学校学科特色突出,以药学、中西医结合为龙头的大药学、大健康学科群优势明显。临床医学学科2017年率先跨入ESI全球排名前1%并持续至今,2020年化学、药理与毒理学学科,2021年农业科学学科也相继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药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并列第21位;中西医结合学科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2018、2019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3、前5%。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包括1个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3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1个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另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

  学校主动服务国家和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科研实力日益雄厚。建有“国家级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广东药科大学----香港大学中山生物医药创新平台”等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3个,建立了完备的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三大药”及医药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其中,糖脂代谢病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尤为突出,已形成多学科综合一体化防控糖脂代谢病诊疗新模式,制定首个糖脂代谢病中西医结合诊疗国际规范并在第5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发布,研制了“复方贞术调脂胶囊”等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中药。获国家、PCT、欧美发明专利授权共409项。近年来,学校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34项,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状、何梁何利奖、国家专利优秀奖等;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1项等一批国家重大项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1项;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2项;参与研发81个新药产品与技术,产生效益近千亿元。科技成果转化软科排名居全国第50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1733人,其中,专任教师141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占90.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44.8%,共有博士硕士生导师300余人。其中拥有双聘院士、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国家优青、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粤百杰培养工程人才、珠江学者、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特支计划”系列人才、广东省教学名师等163人,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5个。

  学校着力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了13万多名高素质医药及相关行业毕业生,在广东省600多家医药企业中,由校友创办或担任高管的超过三分之一。

  学校先后与5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招收包括俄罗斯、印度、南非等40多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学校已成为国内外药学领域学术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承办第五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中俄医科大学联盟理事会2019年年会暨中俄国际医药科技创新与合作峰会、第25届中日健康学术研讨会暨中日文化交流活动、“何梁何利”基金高峰论坛暨图片展活动等,主办5届岭南代谢病国际论坛、2019中国整合药学大会暨粤港澳健康产业发展(云浮)高峰会议、2020年中俄合作新冠疫情防控学术交流会等,牵头成立粤港澳医药产业协同创新联盟、中国整合药学联盟,学术、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1051**)”专业,要求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3年,或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1)临床医学(除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核医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眼科学(105116)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麻醉学(105118)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4)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5)放射影像学(105123)和核医学(105125)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五年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6.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公共卫生硕士(105300)只接受①相关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②已经获得相关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考生报考。

  7.护理硕士(105400)只接受①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或②已获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成绩单的护理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取资格。

  入学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统考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除以上统考科目外,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出现的考试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自行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我校提供的考试大纲。

  3.初试科目中各科目满分值:部分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部分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4.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各补考科目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5.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2.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复试方式为面试、实践能力(或实验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含外国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7.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以面谈形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8.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9.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学习方式、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和培养所在校区

  学习方式、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学习年限:3年。

  (三)学费标准:

  学术型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专业学位型“临床医学硕士(1051**)”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型除临床医学外其余类别、领域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四)培养所在校区:

  集中授课:广州校区

  论文实验、实践环节:由学位点根据培养计划安排。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招生计划和奖助体系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名(含推荐免试生和专项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并已公示的202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0854电子信息)暂不列入2022年招生计划,最终是否招生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

  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学校设立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省级优秀研究生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校优秀硕士论文奖,提供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酬金。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招生简章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

  联系方式:

  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

  邮编:510006

  电话:+86-020-39352060

  传真:+86-020-39352060

  邮箱:yjsc@gdpu.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s://yjsxy.gdp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d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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