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奖助政策
1. 国家助学金。自2014年9月起,国家每生每年给予6000元国家助学金,学校将按月发放,解决每个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表现特别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名额以河北省下达指标为准。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 优秀奖学金。我校根据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评选并发放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12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8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5. 科技创新奖学金。我校按照科研考核成绩和所获奖学金人数比例,评选并发放科技创新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4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1000元/人,获奖比例为20%。
6.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具有学士学位,英语四级及格(426分),初试成绩在本学科专业排名第一者(并列者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奖励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每人2000元。
7. 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全日制本科毕业于一般本科院校但在河北省按"一本"分数线招生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
8. 我校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专业优秀人才的设奖目的,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
十、其他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会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校园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校园网查询有关通知。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请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4. 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130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 065000
办公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教1-301)
联 系 人: 陶 颖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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