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剂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缺额二级学科只进行校内调剂,调剂生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考生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需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上下载调剂申请表,于3月28日上午9:00---9:30提交调剂申请表。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其他缺额的二级学科接收校内、校外调剂生,调剂生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考生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同时符合国家原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重点院校毕业生优先。3月17日起,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于3月22日参加第一批复试。
(三)调剂考生笔试为原报专业科目,面试为拟调剂的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初试参加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的考生。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学费
(一)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排名按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三)根据国家规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
五、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
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位正高职称导师招生一般不超过2名,每位副高职称导师招生一般不超过1名。
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待复试结束后按相关通知要求在网上进行。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一)复试各环节缺考者;
(二)考试作弊者;
(三)复试环节各科考试成绩过低者;
(四)导师组面试综合评价不合格或不适于培养者;
(五)未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六)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
七、其它
(一)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每人交纳体检费60元。
(二)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军官证。
(三)定向生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学费具体交纳办法另行通知。
(五)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我校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学院,电话:031186266422,传真:031186047450,电子信箱:gh407428460@163.com,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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