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 [2023]2号),《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结合《东北农业大学考点202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工作方案》,现将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2308)网上确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
一、考生登录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二、网上信息确认时间
(一)考生网上提交材料时间
10月30日,9:00-11月4日,17:00。
(二)考生网上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
11月5日,12:00
所有考生必须于11月4日17:00前完成首次材料的上传。建议考生尽早提交网上确认材料,以免审核不通过后,没有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再次提交审核。
温馨提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网上信息确认考生范围及条件
(一)考点受理考生范围
1.哈尔滨市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的考生;
2.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考生;
3.哈尔滨市报考哈尔滨体育学院的考生;
4.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特别提醒: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以及“建筑、艺术、设计”专业(业务课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不在我校受理范围内。
(二)“哈尔滨市”考生具体条件
1.哈尔滨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毕业生;
3.户籍所在地非哈尔滨市,但在哈尔滨市工作的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工作证明和2023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四、考生必须上传的确认材料及标准
(一)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蓝色背景)。
1.jpg格式或je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2.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3. 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5. 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6. 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上传摄像头或者手机拍摄的自拍照或美颜照,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特别提醒:以上二项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图片。
(三)若出现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等情况,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有效证件照片。
(四)考生还须按照对应类别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1.哈尔滨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不含自学考试)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含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及同等学力考生)
(1)所有往届生必须提交毕业证书照片或结业证书照片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哈市户籍往届生须提交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
(3)非哈市户籍往届生须提交
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2023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证明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要一致;
3.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
(1)所有未毕业自考生必须提交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
(2)哈市户籍未毕业自考生须提交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正反面;
(3)非哈市户籍未毕业自考生须提交
在哈市工作的工作证明(带公章)和2023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证明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要一致;
4.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未毕业自考生除外)
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对应上传以下材料:
(1)姓名变更:户口簿首页及包含曾用名的个人页。
(2)身份证号变更: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3)毕业院校更名:请联系考点工作人员。
(4)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五、注意事项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材料的上传工作。以免材料不合格错过补充材料截止时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按照系统内提示操作,上传材料时请严格按照网页下方的材料要求进行上传,材料不全者将不予确认通过。
(三)考生身份证已过期,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并重新提交照片!
(四)请考生认真核对网报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留意手机短信或微信信息,并关注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材料。
咨询电话:0451-5519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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