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8:30-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四、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录取
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据《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
六、其他说明
1.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生参加奖助学金评定,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2.我校2018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仅为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数(暂按2017年招生计划数编制),其中包含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和具体生源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和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确定。我校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可参见研招办主页“历史数据”。
3.我校硕士生培养基本学制:
(1)全日制:085212软件工程和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各专业为2年;其余各专业均为3年;
(2)非全日制:125300会计和125600工程管理为2.5年;其余专业均为3年。
4.我校对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若201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
邮政编码:210096
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二楼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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