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其它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及其它具体要求请参阅《南昌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http://yz.chsi.com.cn/tm登陆报名后可详细查看,或可直接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今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学院严格按照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48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间由相关学院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应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6、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与公示。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91-83969340 邮箱:yzb@ncu.edu.cn
南昌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0791-83969023。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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