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有16个一级学科、5个二级学科以及8个硕士专业学位。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见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别与计划
招生类别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招生计划为755人,其中全日制710人,非全日制45人。全日制计划中学术学位研究生257人,专业学位研究生453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只用于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实际招生人数及类别以上级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一志愿上线及当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2年9月1日,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2021年11月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发我校研究生招生指定邮箱(157919491@qq.com),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纸质认证报告。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七、复试、调剂与录取
1.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及调剂分数基本要求和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根据报考情况自主划定。
2.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或4月初,我校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名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我校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内容。复试录取详细要求等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相关要求由相关教学学院确定。
5.报考旅游管理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7.复试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等各类奖助学金。
注:学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及标准按《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执行。其他奖项具体评选对象、评选条件等根据录取当年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校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至5年。
十、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以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意见》(赣发改收费〔2014〕373号)等文件精神,经省发改委、财政厅核准,我校2022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0.8万元/人·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万元/人·年。
十一、其他相关说明
1.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及奖励政策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如上级政策有新的要求,按新的要求执行。
2.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我校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及类别以上级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一志愿上线及当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确定,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复试时公布的计划为准。
3.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招生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4.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其他类别研究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根据我校专业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我校该计划专业类别要求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的,后果一律由考生本人承担。
5.中科院华南植物园为与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单位,单列户头招生,其与我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计划列入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等相关工作由我校负责。具体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及学生管理等相关事宜根据联合培养协议具体协商确定。
6.学校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文件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18 电话:0797-8393666
联 系 人:黄老师 QQ:157919491
邮政编码:341000 学校网址:http://yjs.gnnu.cn/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院南路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附: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自命题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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