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原则
1.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增强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政治理论考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将十六大报告有关内容渗透到各门课程中;
2.根据教社政司函[2003]17号文件精神,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进行了全面修订,相应地,《200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各部分内容也与新的“两课”相关课程教学要求全面接轨;
3.本着“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并根据政治理论科作为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共课的要求,对部分知识点做了适当的详略上的处理,力争做到简化内容、突出重点。
二、其他调整
1.根据教社政司函[2003]17号文件,将“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调整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
2.根据考查内容的变化,相应调整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部分内容的考查比例,调整后的分值比例详见本大纲第一部分中的四(三);
3.根据考试时间安排,确定“形势与政策”的考核时间范围为2002年11月-2003年10月。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为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其中,政治理论科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政治理论素质并有利于各高等学校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考试对象为参加200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的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
二、考试的学科范围
考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以及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或有关基本理论在这一领域中的运用)。考查知识范围详见本大纲第二部分;考试题型参见第三部分。
三、评价目标
政治理论考试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考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有关的哲学、历史、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
3.运用有关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
4.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或实际问题。
5.结合特定历史条件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生活的背景,综合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6.准确、恰当地使用本学科的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清楚,有论有据,合乎逻辑地表述。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
闭卷,笔试。选择题的答案必须答在答题卡上,答题卡样例附后。非选择题的答案答在答题纸上。
(二)答题时间
180分钟。
(三)各部分内容的考查比例
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必答题为90分,考查范围包括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约22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约20分
毛泽东思想概论 约18分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约20分
形势与政策 约10分
选做题为10分,考生应在两道试题中选取其中一道作答。第Ⅰ道试题考查“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部分的内容,第Ⅱ道试题考查考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课程中的一门或多门的相关知识,认识和分析当代世界一些重要问题的能力;若考生两题都回答,只按第1道试题的成绩记入总分。
(四)题型比例
选择题 约45%
辨析题 约18%
分析题 约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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