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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开展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招收2020级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0-11-17
大连海事大学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亚〔2020〕1042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招收2020级博士研究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类型

 

  招生计划:12人。

 

  招生类型:全日制非定向。

 

  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须在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均按定向研究生统计。

 

  非定向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之日前,人事档案未调入我校的,不予注册学籍。

 

  二、招生导师及招生专业目录

 

  随《通知》批复的校内招生导师名单及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每名导师限招1人。

 

  三、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四、考生报名条件

 

  1.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的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4)须为本校2017级或2018级非定向学术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

 

  (5)满足报考学院2020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学业报考条件。

 

  2.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的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5)满足报考学院2020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学业报考条件。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注:无需缴纳报名费。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3日(工作日的上午8:10-11:00,下午13:40-16:30)。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〇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2)。

 

  ②专家推荐书[具体要求见报考条件(3),模板见附件3]。

 

  ③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⑥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在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科研水平证明材料。

 

  另外,报考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4),以及报考学院2020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学业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报考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以及报考学院2020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学业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六、考核

 

  学院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参照《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于2020年12月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核全程须录音、录像,并保留至少3年。2020年12月11日前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考核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和考生资格审核环节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

 

  七、其他

 

  1.有关学费、学制、奖助、各学院联系方式等相关事宜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执行。

 

  2.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入学报到工作安排待上级部门发布新的通知后,学校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和校园网主页(网址:https://www.dlmu.edu.cn/zsjy/yjszs.htm)上发布相关通知。

 

  3.本通知如有与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学校会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附件1:招生导师及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〇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附件3:专家推荐书模板

 

  附件4: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

 

  附件5:考核信息汇总表模板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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